王妙華律師 LAWYER MOLLY法律文章

柴犬咬死綠頭鴨事件:狗狗傷人傷動物,飼主要負什麼責任?

【事件摘要】

2024年6月,有民眾在台北市內湖區大湖公園目擊一隻柴犬咬住野生綠頭鴨,飼主一時無法讓狗鬆口,綠頭鴨最後腹部被咬破死亡,影片上傳網路後引發討論。

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將調查。依動物保護法,飼主應防止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;而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一般類野生動物不得任意獵捕,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。

之前在大湖公園發生了柴犬咬死綠頭鴨的事件,很多人來問我的想法,想藉這個事件跟各位聊聊。

其實這一直是我們四處去演講所傳達的觀念,詳細內容都可以在 Travel of Rice 小米遊記粉專看到。

柴柴在台灣大量被飼養,大家都說柴柴是日本狗,但在我看來全世界的柴柴幾乎都在台灣,在日本看到的柴犬數量根本屈指可數。

身為一個柴犬的飼主,只要有人跟我說想養柴柴,問,我就是說不要、真心建議不要。

柴犬本就是獵犬,狩獵是他的天性,只是長期被當成寵物養,覺得裝可愛就可以吃好喝好,就不太需要出去打獵,但別忘了他們基因裡還是一隻獵犬。

助教在我事務所玩玩具的時候,會把娃娃咬著一直甩,這在動物行為學裡,她是想要把獵物咬死,只是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沒有獵物給她咬。

助教算是柴柴裡面個性比較溫和的,尚且都還保有獵犬的特性,那更何況是其他個性比較奔放的柴犬,你無法確保你養到的柴柴個性到底是怎麼樣。

助教這輩子目前被咬過兩次,兩次都是被柴犬咬,第一次是被一個飼主的柴犬爆咬,我這個人比較謹慎,到哪裡一定都是牽繩綁著,助教喜歡逛夜市,所以我常常帶她去,突然有一隻可愛的柴柴跑來找助教,沒有胸揹、沒有牽繩,就是一隻裸狗,笑笑的跟助教玩了一下,很可愛,但因沒牽繩所以我很警戒,果然沒多久就咬下去!我本能的直接拉緊牽繩並把助教抱起,飼主就慢慢走過來,抱走她的柴柴,一句話都沒有說就走了。

當下我只想到要安撫助教、並確認她有沒有受傷,平時最喜歡逛夜市的她,後來全程尾巴都夾緊緊,我也難過到沒吃什麼東西就回去了,這時我才想到這位飼主完全沒有想跟我處理的意思。

我常常說養了助教之後我賺了不少錢,人打狗、狗咬狗、狗咬人等等的訴訟案件,可我發現一個現象,因為台灣取得狗的途徑過於簡單、說實在價格也不貴,讓許多人不加思考就養,卻忽略了對於狗狗的教育。

每次跟肇事狗的飼主談話,多數都是得到「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」、「他以前都不會」,欸身為飼主的你們,你自己都不知道原因,那別人怎麼會知道。

咬死綠頭鴨的影片我看了,飼主在當下完全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,甚至還請求別人幫忙、不知道怎麼處理,這代表你對於你的狗狗還不夠了解,如果你才剛養他沒多久,那就該循序漸進的帶他出門,讓他慢慢習慣外界的刺激,再逐步加長散步的時間,你要透過平常的觀察,知道你的狗狗喜歡什麼、不喜歡什麼。

你問我為什麼要這樣做?因為他是你的狗!!!

養狗不是單純因為他可愛就養,如果你沒有辦法下定決心,那我真的就拜託你,你就去看狗就好,不要自己養。

你們知道我在養助教前,因為不確定自己的狀況,所以我都在沒有狗的情況下,經常去參加柴犬的狗聚,多方了解、評估後,我才真的下定決心帶助教回來。

我每次都很認真的宣導這個概念。

養狗或者是生小孩,都拜託你們想好再去做。

放上相關動保條文給大家參考:

動保法第6條,任何人不得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。

動保法第7條,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、身體、自由或財產。

動保法第26條,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:

一、違反第五條第二項、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,宰殺、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,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。

動保法第32條,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:

三、違反第七條規定,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或身體,致造成他人生命或身體傷害之動物。

四、違反第七條規定,飼主經勸導拒不改善,而其飼養之動物再次無故侵害他人之自由或財產。

本文提供臺灣法律一般資訊,不構成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適用仍須依最新法令與具體事實判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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