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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到可疑電話怎麼辦?談「備案」在法律上的意義

關於我疑似遇到詐騙仔(?)

有一次陪客戶在高院調解,接到一通未顯示來電,通常我都是直接按掉,但他又打了第二次,我想說應該是有急事就接起來。

對方說,他那邊是台北榮總台東分院更生院區,有一位林志成先生拿著我的雙證件還有處方籤在領藥(主要我多年前還真的有一個客戶叫這個名字),但我的雙證件明明就還在我身上,而且我的身分證照片太醜了絕對不能外流。

礙於當時還在調解中,我簡單跟他要了聯繫方式之後就掛掉電話。

開完庭走出法院,我先搜尋這隻電話,傻眼竟然真的是台北榮總台東分院更生院區,但撥了他的分機,是個無效分機。

我內心大概就知道這是詐騙,但為了以防那一百萬分之一的可能,萬一歹徒公布了我身分證上的醜照,我的人設就會崩壞???因此我還是決定要派出所去留下一個記錄,這就是我們俗稱的備案。

我們上課講了很多次,刑事訴訟程序中,並不存在所謂的「備案」,警察也不會因為備案,而開啟任何的偵查行為,這點派出所警察很棒,他有清楚的跟我說。

但他依舊可以證明一些小小的事情,就是我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個時間點,曾經到過警察局跟警察說過這件事,然後警察會開立一張「受(處)理案件證明單」給我,除此之外,沒有其他功能。

而且你們仔細看,案發地還是高等法院的地址,因為我就是在法院接到電話的啊。

我是想跟大家說,詐騙集團利用的無非就是被害人的無知跟緊張,當你誤以為雙證件被盜用,可能就會聽信對方的說法,配合對方的要求,最後透漏更多的個資,甚至造成財產的損失。

這種時候,「冷靜」是最重要的,一個環節、一個環節去查證,就可以避免自己遭到詐騙。

警察一邊打字我還一邊跟他聊天,我說現在詐騙都還有分機喔,警察還說,這樣比較像啊,但給到無效分機這樣就有點落漆了。

希望以後有遇到類似情況的莫寶們,也可以冷靜面對,不要因為一時緊張,而誤判情勢,可能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。

跟團出國被強迫購物怎麼辦?旅遊糾紛的蒐證與求償

【事件摘要】

2025年10月,有網友在社群平台分享參加濟州島五天四夜旅行團(團費約新台幣兩萬多元)的經歷:行程中被安排前往免稅店等購物點,因為團員消費不如預期,韓籍導遊在車上拿起麥克風訓話、指責大家買太少,引發網路熱議。

在threads看到有網友報名參加旅行團的濟州行程,五天四夜團費兩萬多,然後被強塞一堆購物行程,同行旅客不買,造成韓國導遊嚴重不滿,認為旅客這樣的行為會讓他在同業間丟臉,於是在車上瘋狂對旅客輸出,旅客對此感到不滿,而上傳到社群軟體引發熱論。

看完這個文章,以及他們的行程,突然覺得,我安排的濟州行程好像還比較好玩???購物行程都是我自己買爆(?)還提供可愛的小狗給你滿滿的情緒價值。

遇到這種事情,蒐證絕對是必要的事情,且要跟台灣旅行社做反應。

盡量不要用電話、使用客服系統、電子郵件等可以留下文字記錄的方式,這樣之後要打官司的時候,可以有文字記錄佐證。

所有的過程都可以錄影、錄音,因為這並不是法所不允許的情況,但是不是要發到社群媒體上,這件事情是可有可無,對之後的法律程序沒有直接的影響,但可能會引發輿論討論進而改變旅行社的處理態度,所以當旅行社要求你刪文,其實可以不用理會他,因為你文章刪了以後,他們處理的方式可能也會從原本的急件變成一般件。

不過還是提醒一下,社群擴散速度是快,但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,我都還是建議把相關人臉、個人資料做適度的處理。

但如何避免遇到購物行程呢?

請在購買前,務必詳閱雙方旅行契約,一定會有,要看仔細,尤其是後面會有一連串小小細細的字,可能字體都設定5號字的那種,魔鬼都藏在這裡。

安排購物行程不是不行,但是否有強制購買?「因為參加低價團,所以必須買東西」,各位,這句話是違法的,所以千萬不要被話術了,如果因為未達低消而被限制人身自由。

報警吧!

被拖延的時間也都可以向旅行社請求損失,但請切記,要在確保自己安全的情況之下處理,萬一你被整車載到荒郊野嶺丟掉,這樣太危險了。

建議可以在機場、車站等公共場所報案,因為要是你如果回來才報案,台灣是沒有審判權的,我們只能處理你們跟旅行社之間的糾紛,至於當地導遊的行為,因為案發地點在國外,就會產生審判權的問題,所以有問題,拜託務必要當下反應。

然後一個重點,你行程跟誰買,你就是跟誰反應,因為很多旅行社會把旅客再行外包給當地旅行社,他們對於當地的處理方式一無所知,或者資訊往來不夠暢通,身為消費者,你都不用去擔心這件事,你就直接聯繫賣行程給你的旅行社,讓他去處理,我有遇過台灣旅行社直接甩鍋當地旅行社,請客人自行處理的,如果你遇到這種,請完全不要理他!

影片被用 IG「混搭」整段搬走,算侵權嗎?

現在自媒體發達,人人都能成為創作者,但同時法律問題也越來越多。許多YouTuber、創作者都來找我簽法律顧問,老實說,這個決定非常正確。

有一次收到創作者Kiki的訊息,她發現有人直接用 IG「混搭(Remix)」功能,把她破萬觀看次數的影片整段搬走,放到自己的帳號上用來導流!而且對方竟然還是一位追蹤破萬的創作者?

使用 IG 混搭功能重製影片,算二次創作嗎?

是的。IG 的「混搭」功能,讓大家能輕鬆參與舞蹈挑戰、對拍影片、互動更有趣,流量也可以共享,但這樣的行為,在法律上其實已屬於二次創作。

在著作權法上,這可能涉及:

•改作權:對原作品進行改編、拼接或再創。

•公開傳輸權:上傳混搭後的影片,讓他人能觀看或分享。

若處理不當,甚至可能構成非法重製。

那什麼時候才會被視為「合理使用」呢?

法律會綜合考量使用目的、比例、是否影響原作市場等因素。

給創作者的小提醒:目前 IG 的混搭功能預設是開啟的。如果你不想讓影片被人任意混搭,建議手動關閉這個功能。

舉個例子:如果你的影片中含有「廠商授權素材」,卻被別人拿去做導流、甚至用在競品宣傳上,那麼不只你的著作權可能受損,廠商也可能直接找你追責。我想,沒有人希望因此得罪自己的乾爹乾媽吧?

那要怎麼「安全又合理」的使用混搭功能呢?

只混搭「已開放混搭」的影片(IG會顯示「可混搭」)

讓觀眾清楚分辨原創與二創部分。

標註原作者帳號,尊重出處。

避免營利或商業用途。

注意:「非營利」不等於「合法」!本案,Kiki 的影片是被整部搬運,完全看不出任何二創內容,對方在收到請求後還遲遲不回應,直到幾小時後才刪除。

經過我們測試後發現,這個功能有個 bug,只要在畫面中藏入一個看不見的字元(例如「.」),系統就會誤判為「有創作變化」,讓搬運變得輕而易舉。

但若你是利用這種漏洞進行「假二創」,在法律上極有可能被認定為非合理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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